日前,媒体报道,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基础教育音乐课学习京剧,在若干省市的中小学试行。
京剧是国粹,中小学生在音乐课中学点京剧,学唱某些唱段,是件好事情。
但由这一规定引发我一些思考:我国著名的传统剧种还有昆曲、越剧、粤剧、京韵大鼓、河北梆子等等。各地区的学校是不是可以因地制宜、因校制宜,选学当地人民最喜爱的传统剧种,或选学一点歌剧、舞剧。目的都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,继承祖国的传统文化,是否也可以呀?为了达到这一目的,教育主管部门是否必须来个全国统一规定,统一剧种和统一唱段?
根据各地学校的特点,发挥各校音乐教师之所长,从古典到现代各种流派...
tianyaxunmi 发表于 >2008-03-11 16:22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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